【48812】“柴油船”不合法寄存千升汽油被查办

更新: 2024-05-10

  近来,珠海市农业乡村局海洋综合法律支队接到告发称辖区渔港内有疑似风险船只停靠。南边日报、南边+记者伴随法律部分对辖区内渔港的船只进行全方位查看,期间发现一艘无人值守的渔船船舱内贮存有很多汽油。随后,珠海农业乡村局联合公安法律部分多个单位对该涉事渔船进行进一步查询,成功查办一同涉嫌风险作业案子,及时扫除安全风险风险。现在,涉嫌风险作业罪的男人黄某某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

  11月22日下午,南屏镇“港长制”联合办公室向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洪湾派出所反映称,他们在对停靠在洪湾中心渔港东南面码头的船只进行全方位查看期间,发现无人值守的“粤阳东渔161XX”渔船船舱内贮存有很多汽油。

  法律支队赶赴现场处置,记者也伴随来到现场。涉事船只为“烧柴油”的渔船,并未获得相关的答应却在船舱内寄存很多的汽油。经清点,船舱内共有45个简易塑料桶,寄存汽油合计1000升左右。法律人员将汽油依法扣押,后由有关部分将汽油转运到指定企业暂存。

  据法律人员反映,在此前11月19日的一次查看中,他们发现该渔船的子艇不合法贮存了8桶汽油,且该船无存储汽油答应证。其时渔船上也是无人值守,法律人员在告诉有关部分把汽油转运后,还在渔船驾驶室张贴了《渔业船只安全风险风险整改告诉书》,并告诉船主及船长前往法律部分承受查询,但有关人员一向未现身。

  11月28日,经多番造访, 涉事渔船船长黄某某(男,27岁)被传唤回洪湾派出所承受查询。经审问,黄某某告知,其是该渔船船长,对该渔船负直接办理职责,一起对船舱内存有很多制品汽油的现实供认不讳。

  现在,黄某某因涉嫌风险作业罪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正进一步查询该渔船有关人员涉嫌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珠海农业乡村局积极地推动履行“港长制”,强化渔港联合法律查看。日前,依照农业乡村部渔业渔政办理局和广东省安委办工作部署,全省14个沿海市123个渔港(渔船停靠区)已树立渔船安全“港长制”,其间,珠海市共树立8名港长。

  据了解,渔船安全“港长制”即由渔港(渔船停靠区)地点区的区领导或镇委书记、镇长任港长,镇村干部分片包船、定人联船,树立联合执勤点,施行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渔业安全网格化办理和渔船编组跟帮出产准则。依港管人管船管安全职责,履行“不安全、不出海”与6个100%,即出海渔船100%查验,出海船员100%持证上岗,安全查看100%施行,安全规程100%履行,防飓风要求100%履行,涉渔“三无”船只100%整理。要求和渔业安全出产属地职责,打通渔业安全监管“最终一公里”。